中新網太原12月2日電 (任麗娜)2日,記者從山西省環保廳獲悉,山西加強環境風險防控工作,堅決遏制突發環境事件,處置突發環境事件,要求5個“第一時間”,對瞞報、謊報、遲報和處置不力導致污染事態擴大的,要依法從嚴從重查處。
  處置突發環境事件,5個“第一時間”為:第一時間趕赴現場、控制事態;第一時間準確研判、及時報告;第一時間開展監測、服務決策;第一時間展開調查、查明原因;第一時間引導輿論、維護穩定。
  山西省環保廳稱,要堅決做到事件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,事件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,整改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。對違法違規、失職瀆職的,要嚴肅追究,絕不姑息;對瞞報、謊報、遲報和處置不力導致污染事態擴大的,要依法從嚴從重查處。
  山西省各級環保部門將按照“信息收集—案卷建立—任務派遣—任務處理—結果反饋—核查結案—綜合評價”的工作程序處置環境違法案件。對涉危涉重、涉水等環境風險較大企業每半個月至少檢查1次,其它環境風險企業每月至少檢查1次。切實消除環境污染事故隱患。
  據瞭解,山西各級環保部門將在前期開展的集中式飲用水源地、跨省界河流環境安全大檢查的基礎上,全力抓好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,對發現的問題要逐條梳理、逐項整改,做到底數清、責任明,確保整改治理到位。(完)  (原標題:山西加強突發環境事件防控 要求5個“第一時間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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