伸手入少女胸口不算性騷擾 被告改判無罪 更新日期:2009/11/04 18:35 一名男子四年前被控伸手觸摸15歲少女胸部,一審被法官 會場佈置依強制猥褻判四年徒刑,經過 土地買賣多年纏訟,二審法官連續兩次審判,都以被告沒摸到少女 21世紀房屋仲介乳房,不但不構成猥褻,也與意圖性騷擾行為不符,上訴審和更一審法官都認定無 濾桶罪。(劉怡伶報導) 台南地檢署起訴指出,這名男子與少女的母親是朋友,多次趁機伸入少女胸部;檢察官認 襯衫為被告涉及強制猥褻罪,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,也支持檢方看法,判被告有期徒刑四年;被告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,上訴審法官 G2000審理時,少女改稱,被告是有將手伸入其胸部,但沒有摸到乳房。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,妨害性自主罪「猥褻」行為的定義,應觸摸到身體私處,在客觀上足?膠原蛋白H刺激、或滿足性慾,並引起一般人羞恥、厭惡之行為,被告僅將手伸入少女脖子下胸口,與刑法猥褻罪定義內涵,並不相當。 二審法官更認為,被告這種行為,甚至也與性騷擾 情趣用品防治法所規定「意圖性騷擾,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、擁抱或觸摸臀部、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」不符,因此上訴審、更一審法官都認定,一審判被告四年徒刑,尚有未洽,遂將全案撤銷 節能燈具改判被告無罪。 取自>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1104/1/1ublc.html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節能燈具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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